书很有趣,就是译者太偷懒了,书中提到的书都没有标明对应中译本,另外最后作者提到的插画《时尚先生》也没有标明译本对应是在哪一页。
据他所说,速读就像是轻快地骑着自行车,“吹在皮肤上的风清爽宜人”,“文字是茂密的枝叶”,“书页就是牧场”。一来到新段落的入口,他就迅速环视“牧场”,寻找可以作为标记的东西,然后迅速将其捡起,向前猛冲。如果仔细感受文章中的每个意象,细致琢磨文章的意义,阅读速度就会降低,所以他绝不会这么做。只抓住传达要点的标记就好,快点往前跑才是最重要的。很快,就可以从脚下出现的云影感受到头顶上飘浮着云朵。那片云朵就是“意义”。但是,不能直接抬头去看云。啊,意义正在渐渐浮现,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要继续踩着踏板前进。 p14
看到对于速度最优雅的描写。
完全不需要着急。只要你愿意,在你的前方展开的书页会一直这样向前方展开下去。即使有觉得不太明白的地方,也不要闷闷不乐。不懂书中想表达的意思,也完全没关系。感觉这段好像有什么深意,可恶,怎么看不懂啊,即使有这种感觉也别着急。就算看不懂也没关系。可以去享受书中丰富的内容、妙趣横生的遣词造句、讽刺的手法、作者的博闻强识、充满感官刺激的身体描写。这些都在理解这本书。 p16
读艾略特[[荒原]] 就是这种感受。
另外在这段话的最后作者写到: “对于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什么都会和自己说的丈夫或妻子,大家不就是这样去理解对方的吗?读书也是一样的道理。”感觉好有道理。
因为,读书时感受到的那种独特的拘束感很大程度是由于书这种形态本身散发出的气场。把书页复印下来再读,就相当于把书的形态从一个整体打散成零散的书页,这种读书方法能让人摆脱书带来的拘束感,更自由地阅读,不是很棒吗?她之所以无法摆脱过去的习惯,应该也是因为切身体会到了那种自由所带来的快感吧。 p17
但这样不是浪费了书籍的装帧吗。
小说家片冈义男在某套书的宣传小册子中,写过这样一段话:“在纽约,如果觉得哪本书好像很有趣,订购之后很快就能收到,于是书架上的书越堆越多。读书当然也很有趣,但有时只是把书拿在手里把玩一下,就能明白很多事情,也算是‘值回票价’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的时候,我忍不住拍案叫绝,没错,这就是“囤书”的精髓。把书买回来却不读,放进书架就不管了,这种行为俗称“囤书”,一般大家都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行为,但他在这里想表达的是,“囤书”其实也未尝不可嘛。是啊,“囤书”也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式嘛,已经囤了很多书的我不由得点头称是。我经常说,书就和酒一样,经过长时间的贮藏,就能酝酿出美味。 p18
是啊,“囤书”也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式嘛,已经囤了很多书的我不由得点头称是。我经常说,书和水果一样,说不定那天就需要了。
听这些写作经验谈,就让人感觉好像又学到了新的读书方法,所以我才喜欢了解作家们创作的幕后故事。小说家威廉•加斯曾说过:“学习写小说的方法,并不能让你学会如何写小说,却可以让你学会如何阅读。” p21
是这样,一度对如何阅读感兴趣,不是还有一本书就叫《如何阅读一本书》么。
和他告别后,我翻开那本书,发现书中到处都被画了线。黄色的荧光马克笔肆无忌惮地在书中各处留下了痕迹。我虽然也有点纠结,这样被画满了线的书,我收下真的好吗?但还是不由得暗喜,嘿嘿,真是得到了好东西啊。 因为这样的书,虽然看上去是一本,但感觉就像是两本书一样。虽然书本身是“韦尔蒂的书”,但如果把哈米尔画线的部分专门挑出来读,不就成了“用韦尔蒂的书制作的哈米尔的书”了吗?没错,画线的人在画线的时候,其实也在创作本全新的书! p34
某种意义上的确是,有种波普艺术的感觉,不知道文学上有没有有类似定义。
读了解剖学家养老孟司的文章,我才知道读书还有临床阅读法。那是一种不沉迷于书的读法,简而言之,就是一种清醒的读法。读者在阅读时要一直注意不要让自己沉浸进去。养老孟司这样写道: “不是单纯为了享受而读的书,当然就是严肃的书了。我会用临床阅读法来读这样的书。面对作者这个患者,在听对方倾诉时要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否则,就会和患者产生共鸣,而这在某些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人的共鸣能力出乎意料地强。如果和奇怪的人产生了共鸣,就会很麻烦。精神科医生对此都深有体会。” 作者是患者,其著作就是患者的倾诉,这种观点非常有趣。并不是走进作者的故事,而是在尝试窥探写下这些内容时作者的内心,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甩开作者的阅读方法。这时,读者阅读的并不是作者的著作,而是作者本身。 虽然养老孟司只在读“严肃的书”时才会使用这种阅读方法,但其他书籍其实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去读。在读一些内容无趣、言之无物的书时,不去抱怨“这是什么无聊的破书,太言之无物了”,而是尝试带着“到底是什么人才能写出这么无聊、这么没有内涵的书”的想法去读,就是临床阅读法。 p36
有趣。
致力于马塞尔,普鲁斯特的大作《[[追忆逝水年华]]》个人全译本的铃木道彦曾经写道,弗朗索瓦丝•萨冈正是因为读了普鲁斯特这部大作中的一小部分,才成为他的忠实粉丝的。 小说家萨冈断言“从普鲁斯特那里学到了一切”,据说她原本只是偶然读了放在手边的那部大作的第六卷《失踪的阿尔贝蒂娜》(中译本译为《[[女逃亡者]]》)中的一节,但是读完之后,她立刻被迷住了,成了普鲁斯特的忠实读者。 嗯•⋯原来是这样啊。随机的阅读也不可小觑呢。原来只是随机挑选一部分来读,人生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啊。 现在,我们试着大胆想象一下。如果萨冈从第一卷《在斯万家这边》开始认真阅读,那她还会被普鲁斯特迷住吗? 她还会断言自己“从普鲁斯特那里学到了一切”吗? 我的答案是,不会。 这就是随机阅读的妙趣。 p43
是的,你永远没办法知道哪一本书会对你产生影响;所以,囤书吧。
哈米特对杰弗斯的痴迷也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在1982年由维姆•文德斯(Wim Wenders)执导的以哈米特为主角的电影《侦探小说》(Hammett)中,有一个镜头就是弗雷德里克•福瑞斯特 (Frederic Forrest)扮演的哈米特独自一人读着《瑟尔角的女人》。说实话,当时一看到这个镜头,我立刻就很想要这本书。 p57
是这样
在这个世界上,不,应该说是在日本,有两种人,一种是带着书店给包的书皮看书的人,另一种是摘掉书皮看书的人。以前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是前者,现在则是后者。
戴着书皮看太麻烦了,看完再戴回去。
“这书是怎么回事啊!我本来打算把它扔下不管了。后来又捡起来,对,捡起来接着读了。然后又扔下不管,再捡起来,再扔下,再捡起来,就这么折腾了不知多少次才终于读完了。”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啊,又发现了一个无法放弃读了一半的书的人。 是啊,就算扔下不管,之后也还是会继续读,就这样反复直到读完。 p70
再捡起来读的时候都必须从头开始读,因为知道自己这个习惯,除非确定能会看完,否则轻易不会拾起。
那个男人每天晚上都会拿出同一本书接着读。终于把那本书读完的那天晚上,他静静地合上书放在桌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手枪,紧接着,“砰!”的一声,他朝自己开了一枪。在最后一个镜头里,我们终于得以看到他读的是什么书。那是美国作家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 以前,我会苦思冥想这个令人浮想联翩的结尾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但现在,我觉得其实很简单: 人生很无聊,这本书也很无聊。他原以为,只要能读到最后,就能感受到这本书的有趣之处,读完后却还是觉得无聊,无趣,于是他决定自杀。 p78
如果不是电影太古早了,一定会找出来看看(《鬼火》)。
蒂姆•奥布莱恩(Tim O’Brien)的作品《死者的生命》(The Lives of the Dead) 描写了一位叫蒂姆的中年小说家在深夜的梦中与已逝的初恋少女相拥着滑冰的场景。在这个故事中,复活的少女以书籍和图书馆为比喻,讲述了什么是死亡。(《世界会无数次消亡》,筑摩书房) “现在,”她说,“我并没有死。不过,死的时候…我也不太清楚,那感觉就像是待在一本没人读的书里。”“书?”我问。 “很旧的书。放在图书馆的书架上,虽然被安安稳稳地保存着,但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被谁借走了。我只是静静地等待着。每天都期待着有人能将我从书架上拿下来读。” p79
这个比喻很棒。
文学评论家布鲁斯•韦伯在编选美国现代短篇小说选集时说过,读者的工作并不是探究作者的意图。作品的主题、作品想传达的信息之类,是不需要在阅读时纠结的。 “首先,如果一部小说可以压缩成一句讯息或中心思想,那么作者为什么选择写小说呢?只要把这一句话写下来不就得了?重要的是,作者也是一边探究意义一边写作的,这是作者要承担的辛苦工作,而读者的工作是针对作品给出自己的反应。读书的目的,并不是像某些聪明的小动物一样追逐作者的写作意图或目的。享受读书的乐趣,不需要去思考书的创作过程。 “对于同一本书,每个读者都会有自己的见解。每个读者都会以自己的视角去审视书中的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因此,文学作品的‘意义’与我们的身份密切相关。随着自己的思想发生变化和成长,对于一部作品的见解也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p87
是的,去 TMD 中心思想。
伍迪•艾伦一定也是对这些宣传册喜欢得不得了的人吧,他有好几个短篇都是从中得到的灵感。《无羽无毛》,《扯平了》,《副作用》中随处都有关于宣传小册子的内容,我读了一下,发现他真的准确地抓住了小册子的关键所在,令人忍俊不禁。 不过,笑过之后,我稍微思考了一下。原来如此,想了解一本书或一位作家的精髓,其实不用特意去读书,只要通过这种程度的说明就能明白。那么,人为什么还要特意去读书呢? 我想,一定是读书能让人收获一种和这样吸收书的精髓截然不同的愉悦吧。
翻开以前的作家或年长作家的书,有时会在书里看到年表。我很喜欢看这类年表,作者何时何地出生,在哪里怎样成长,几岁时遇到了什么样的人,第一部作品是在几岁时完成的,这些内容都按年代顺序记录了下来。我经常一边呆呆地看着年表一边浮想联翩。原来,这个人在我这个年齡的时候做过这样的事啊,原来这个人在我现在这个年纪就下定了这样的决心。没错,我喜欢看年表,因为这样会让我感觉作家就像是我身边的人。有时,我也会从年表中获得一些勇气:原来现在开始也不晚,好,那我也开始去做那件事吧。
居然这个都有同好。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男女主人公养了一条狗,这条母的杂种狗身体是父亲牧羊犬的样子,头则是母亲巴纳德犬的样子,他们给它取了一个古怪的名字,叫卡列宁。一开始本想取名为托尔斯泰,但因为是母狗,所以这个名字被否决了。后来又想叫安娜•卡列尼娜,但又觉得它配不上这个名字,所以也被否决了。之后,两人纠结了半天,总算是决定了用可怜的丈夫的名字。为什么取的名字都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有关呢?因为女主人公突然来到布拉格拜访男主人公时,腋下就夹着那本书。她当然喜欢看书,但也喜欢把书夹在腋下逛街。她是一个喜欢书这种“东西”本身的女性。 “书对她来说,有着和上世纪花花公子手中的优雅手杖一样的意义。”(千野荣一译) 米兰•昆德拉可真懂啊,我不禁对此产生了其鸣。天气好的日子,连包都不带,只拿着一本书轻装上街的时候,书对我来说真的就像手杖一样,我时常会沉浸在幸福的感受里,心想,原来我还是个花花公子啊。 p91
哈哈哈,带上书本上街去。
他根本没怎么读过书,也没有那个闲工夫。然而,机缘巧合下,他读了《呼啸山庄》。读完后,他发表感想:“从头到尾,我都根本不知道谁是谁。”书中名字相似的人物轮番登场,弄得他晕头转向。 “如果那是更单纯明快的小说,应该大多数人都会喜欢吧。”他说。 女讲师回答道: “难才有意义。因为难读,所以读者才会更加努力工作。” 读书是工作吗?男人被她说得一愣,忍不住追问。 “对我来说,读书就是工作。读书就是生产,我们生产的是意义。”(高仪进译)我笑得前仰后合,笑完又不禁叹气。
啊!
唉。
有一个关于雷•布拉德伯里 (Ray Bradbury)努力写《白鲸》故事大纲的趣闻。我是听小说家劳伦斯•冈萨雷斯 (Laurence Gonzales)说的, 非常有意思。 当时布拉德伯里决定要为《白鲸》写电影剧本。他被要求先写一篇故事大纲提交给制片厂老板,方便他了解这是一部怎样的电影。布拉德伯里没日没夜地伏案写作,终于将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的这部大作整理成了20页的故事大纲。结果制片厂的人说:“这种东西不能给老板看。这么长,他根本不可能看的。你整理成一页的内容吧。” 布拉德伯里并没有就此气馁,他又回到打字机前,再次兴致勃勃地写了起来。终于,布拉德伯里用一页纸完美地提炼了那本经典大作。结果制片厂的人又说:“不行,这么复杂,老板怎么看?” 布拉德伯里终于勃然大怒,他把一张白纸放进打字机,写道:“这是一个对鲸发火的男人的故事。”所谓的故事大纲,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p95
不知真假。
这篇文章里说,要想成为世界级的电影导演,必须能对别人的电影做出快速而准确的评价,并列举了几个具体的例子。只要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作为对书的评语使用。我来试试看吧:
- 如果觉得无聊得不得了,读了一半不想读了的话——>“真的是让人心情焦躁的作品。”
- 如果是让人云里雾里的作品——>“编辑真是辛苦了。”
- 如果文笔很烂——>“真是具有不可思议美感的作品啊。”
- 如果作者只是年轻没什么别的优点的话——>“真是青涩啊。”
- 如果作者上了年纪的话——>“真是成熟的境界啊。”
- 如果感觉读了莫名其妙的作品——>“让我思考了很多呢。” p107
让我思考了很多呢。
进了电影。我一边掰着指头数一边看的,据我所知一共有九篇。”(后来我问苔丝,她说:‘我数过了,但我也不太清楚。’)(《[[终究悲哀的外国语]]》,讲谈社文库) 所谓读书,或许就是将书中的内容与自己的读后感结合起来,然后进行变形吧。即使忘记了,或者记错了书里的内容,仍然是有价值的阅读。 奥特曼认定,《银色•性•男女》是他和卡佛共同创作的。 阅读,一定也是作者和读者共同进行创作的行为。 p111
“即使忘记了,或者记错了书里的内容,仍然是有价值的阅读。”
有些人只要去别人家里,就会忍不住偷看人家的书架。其实,我自己也是这种人,要说为什么,大概是因为通过书架上的书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这些书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吧。或者不如说,有种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去了解对方的感觉。已经读过的书、将要读的书、正在读的书等各种各样的书都混杂在一起居住在书架上,无论哪一本书,都是由它的主人选择的。所以,只要看到这些书,就能了解主人的嗜好。 也有人说,只有读过的书才有价值。这样的人,一看到别人的书架,而且书架上书的数量还相当多,就会忍不住发出惊叹,问人家:“这这这,这些书,你全都读过了吗?”被问到这个问题时,法国著名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Anatole France)嘲笑对方太天真了,他答道:“你问我是不是把这个书架上的书都读完了?我怎么可能读得完这么多书?”这个故事,让我突然对这位作家产生了亲近感。 p157
“你问我是不是把这个书架上的书都读完了?我怎么可能读得完这么多书?”法朗士的这句话,我究竟是在哪里看到的,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写下这段之前,我也没有特意去搜索出处。最近,我读了瓦尔特•本雅明(WalterBenjamin)的随笔《开箱整理我的藏书》(《都市肖像》,晶文社),其中也同样引用了这则逸事。瓦尔特文中的细节远比我的记忆翔实。我在此引用一下瓦尔特的段落: “在此,我要引用法朗士关于那位对其藏书表示惊叹的俗物的回击。同时,他还向对方提出了一个非常恰如其分的反问。‘那么,法朗士先生,这些书你全都读过了吗?’‘我连十分之一都没读完。难道你每天都用塞弗尔瓷器吃饭吗?’”(藤川芳朗译) 比起我模糊的记忆,瓦尔特写的这段要有趣多了。 p159
“书一开始是竖着排列在书架上的,接着变成了前后两列,然后放进两列书上面的缝隙里,最后开始堆在地板上。就这样无限增加,越来越多,因此需要画出大致的地图,标记好在哪里挖掘能找到哪些书。然后,把同一类型的书放在固定的位置,在书堆中间留出一条能让一个人通过的路。” p162
刚刚出版了新译本的《纪德日记》,真是无以言表的有趣。这位名叫安德烈•纪德的作家经常看书,并将自己看过的书详细记录在日记里。我想,他书架上摆放的书数量一定很惊人吧。正因如此,下面这段中所写的他与书架的魔力之间的对决,才会有惊人的说服力。 “从三天前开始,我就像个文化破坏者一样狂热地整理藏书,打开书柜的时候,我感觉有凉爽的风从脑中拂过。我同时感到了两种狂热,一种是想把书翻个乱七八糟,另一种则是想正确、仔细、整齐地把书装进行李箱。” 打开书柜的时候,感觉有凉爽的风从脑中拂过,有同时想把书翻个乱七八糟和想把书整理好的狂热,我有点能理解他的这些感受。 “扔掉书本,上街去吧”这句名言,就出自这位纪德的《人间食粮》,我非常理解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p163
原来“扔掉书本,上街去吧。”出处是这里。
诗人朴京美写道:重读一本书,也就是重读“很久以前的自己曾读过那本书”的经历。
然后,朴京美最近读了很久没读的《没有桥的河》第七部(新潮社),在重读那部作品的同时,也重读了年幼的自己读这本书的经历。 重读,是对作品和过去自身经历的双重重读。 p168
是的,听歌也是如此。
没有可以听自己讲的听众的时候,的确会有点困扰,不过,这种时候只是抚摸抚摸这本书也可以。也可以对着书说“你很有趣哦”。还可以一边翻着书页,一边说“特别是这里、这里、这里、这里•••”。在旁人看来,这是相当令人毛骨悚然的场面,但读完书之后的这种后戏,也是一种很好的反刍。 当然,即便如此也会忘记。但是,在忘记又不经意间想起的反复中,你会切身体会到,所谓读书并不是去记住书中的内容。 p175
作为从来记不住书中内容的我来说,看到这句很欣慰。
小说家中野重治很久以前就写道,读书并不等同于理解。 我曾读过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读得非常开箱。当然,我读的是日文译本,译得也不算特别好,也许是因为我的生活处于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所以去读了这本书,但这位学者的研究——还有我不断追随他的思路读下去的过程,让我拥有了从未体验过的快乐。书里写了什么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只记得当时那种快乐的心情。日语里有‘讲理’(理 )这个词,但是似乎没有‘讲事’(事 )这个词,而《国富论》既讲求事实,也追求逻辑,那种研究态度,那种充满热忱的勤勉,让我为自己在阅读一本不是文学也不是小说的书而感到高兴——当时我就是这样的状态。也就是说,我不理解《国富论》的内容,但我仍然读得津津有味。这似乎不是值得宣扬的事,但事实就是如此。”(《与书相处的方法》,筑摩文库) 这种读书方式很有趣,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去阅读,那么什么书都能读得下去。读书的乐趣,正是源于读书并不等同于理解吧。 p176
我经常会把读过的书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何止是经常,最近简直是什么都会看完就忘。我担心自己是不是痴呆了,于是问了身边一些读书的朋友,是不是也会忘记读过的内容,结果很多朋友都回答说“我也是,我也是”。 刚读完的时候,还记得一些,这里写得不错,那里写得也不错,能记住一些比较具体的内容。如果是非常打动人的书,刚读完的时候,感觉脸颊上还会残留着其中的热气。但是,开始读别的书以后,过了一个星期就把之前那本书的内容忘得差不多了。书名勉强记得,其余就只有“是本好书”的模糊记忆,至于到底哪里好,则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等到开始读再下一本书,也就是大概一个月以后吧,之前那本就忘得一千二净了。有时甚至连书名都忘了。于是,深夜,我站在书架前,一个人孤独地寻找,嗯⋯⋯是哪本书来着。这样的时刻,感觉有点悲伤。读书到底是在读什么啊,我感到非常懊恼。 p181
太有画面感了。
说起普鲁斯特,大家会想到他是那部很多人读但没几个人读完的巨著《[[追忆逝水年华]]》的作者。不过这位大作家也做过翻译,译的是英国批评家约翰•罗斯金 (John Ruskin)的《芝麻与百(Sesame and Lilies),翻译时还做了详细的注解。译本中附有译者,即普鲁斯特的序言,实在是太棒了。序言的标题是《关于读书》(《芝麻与百合》,筑摩书房)。 普鲁斯特说,读书是对读者的激励,而也仅仅是激励而已。即便读了书,也无法在书,找到什么答案。作者的智慧结束之后,作为读言的我们的智慧才开始。 “如果把读书当作一种规范,就会给原本只是激励的东西赋予过大的功效。读书是精神生活的入口。虽然可以引导我们进入却不会形成我们的精神生活。”(吉田城译) 虽然我平时也总是在想,并不是只要多读书就行了,但读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明白了,之所以说不是多读书就行,是因为有一些人明显只是沉迷于广泛收集作者的智慧,而根本不去将其活用并转化为自己的智慧。 p189
我在书店里看了一本面向年轻女孩的美国杂志《小姐》(Mademoiselle),在书评专栏中,随笔作家芭芭拉• 格里祖蒂•哈里森(Barbara GrizutiHarrison)尖锐地批评了布莱特•伊斯顿 •埃利斯 (Bret Easton Ellis)的《美国精神病》。这部小说因书中性暴力的残忍阴暗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哈里森在对小说内容做了大致介绍后,这样写道:“人生苦短,不要将时间浪费在读这样的书上。” p191
人生苦短,我用 [[Python]]。
想来,这就是读书的妙趣所在。读书是一项极其个人的、隐秘的作业,它允许所有的记错、想错、念错。并不存在什么正确的读书方式。读书的力量,正如埃科所说,在于它能锻炼内心,为思考提供助力。 p198
有人听的时候念错还是很尴尬的。